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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维东局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丁维东
(2007年2月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目标,部署任务。国家总局王德学副局长在百忙之中,专程参加会议,充分体现了国家总局对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上午,长赋省长、海军副省长亲自到会,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

  2006年,是我们狠抓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一年。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坚持用“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工作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初见成效。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党政负责同志站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亲自动手抓,广大基层干部和企业的同志尽心尽力,人民群众和各类媒体积极参与监督,有力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是事故总量有较大幅度下降。2006年,全省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和铁路交通四类事故共发生25641起,同比减少了3471起,下降11.92%;死亡2723人,同比少死亡472人,下降14.77%。死亡人数下降幅度在全国居于前列。

  二是特别重大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2005年我省发生了蛟河“4.24”矿难、辽源“12.15”火灾、中石油吉化分公司“11.13”爆炸等特别重大和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2006年,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和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三是大多数市州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相对好转。全省9个市州中,有6个市州的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安委会年初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有8个市州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和铁路交通伤亡事故下降。其中,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3.24%和11.94%;消防火灾事故分别下降6.01%和48.87%;铁路交通事故分别下降24.38%和39.24%。

  2006年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

  围绕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各级政府层层签订了责任状,狠抓了目标责任制的逐级分解和落实,加强了考核和工作指导。长春市连续几年坚持对重点企业进行“面对面”指导等方式,加大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吉林市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各县(市)评先表彰的“一票否决”内容。梅河口市政府专门设立了40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奖励基金,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受省政府委托,省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市州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考核。上午,省政府对长春、松原、吉林、四平、白城、辽源等完成目标责任制的市州政府进行了奖励。

  (二)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收到扎实效果。

  一是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化。适时公布了144户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提请政府关闭。狠抓了露天小采石场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开展了尾矿库安全状况全面复查工作,彻底根治了省级重大事故隐患通化铜镍公司头道阳岔尾矿库。进一步规范了危险品监管工作秩序,监督24户沿江沿河化工企业完成了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对外排放的工作,加大了对全省85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了使用液氯和液氨、运输剧毒化学品等单位的检查。

  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安全综合监管。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措施。会同煤炭、煤监、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了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加大了对无证非法矿井的打击力度和乡镇煤矿的安全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会同省公安厅、交通厅等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治理“双超”和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活动。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开展了全省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会同省国防工办开展了全省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是加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狠抓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督促建设单位对321个建设项目开展了“三同时”工作,较好地把住了安全准入关。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立法工作,下发了《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暂行规定》、《吉林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暂行规定》,《吉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吉林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已列入省立法计划。收集2002年以来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发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在全省统一使用国家局制定的执法文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执法程序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不当执法和违法行为。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安全生产法》和《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长春、吉林、延边等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市州,工作积极主动,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颁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四)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发展理念显著增强。

  初步建立了由安全监管系统、各媒体和企业组成的宣传教育网络。复刊了《吉林劳动保护》杂志,加大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心工作的宣传力度。成功组织了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了较好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全年共培训3万余人次,制定了《吉林省安全生产培训“十一五”规划》,建立了师资库,完善充实了考试题库,加强了安全监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规范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五)加强预案编制和演练,全省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

  经省政府同意下发了《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分别制定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和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等应急分预案。制定了应急预案的报送和备案制度,建立了应急预案、救援专家管理等数据库。在重点市州和重点行业,组织了多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增强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白城市设计制作了全市重大危险源坐标位置图。松原市组织开发了《松原市企业安全暨重大危险源系统管理软件》,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监控。白山市政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矿山救护大队通过国家验收,取得了二级救护资质,在2006年5月14日湾沟镇枫叶扶残煤矿的抢险救援中,成功救出井下全部9名被困矿工,避免了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

  (六)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

  经省政府同意,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上升为省重点专项规划,正式批准实施。非矿山安全和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建设内容,有11个科研项目列入国家总局科技指导计划,2个科研项目分别获科技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并作为总局安全生产优秀推广项目。重点推广HAN阻隔防爆、中深孔爆破技术,提高了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建立完善了重点部门的安全生产预警联合工作机制。

  (七)积极探索非公中小企业监管途经,监管试点取得突破。

  我省是第二批全国非公有制监管试点单位。针对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基本分布在县(市、区)的实际,提出了以加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安全监管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县域安全监管质量,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的工作思路。在长春市绿园区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召开全省县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座谈会,从县区政府、安监局、街道、乡镇、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监督员等不同层面,总结了加强县区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做法,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开展。

  (八)加强自身建设,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全省三级监管体系已经形成,并逐步向乡镇、街道等基层延伸,部分市、县还组建了执法队伍。全面落实《夯实基础提升质量开创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的指导意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甘于奉献、业务精通、敢打硬仗的监管队伍。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要求,大力加强各级安监队伍的培训教育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完善,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宣传教育中心、技术评审鉴定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安全生产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回顾总结2006年工作,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第一,必须用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工作全局。安全发展体现了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反映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只有把推动安全发展,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环境,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使命,才能切实推进安全监管工作。

  第二,必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领导者必须全面负责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必须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行政领导责任。

  第三,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才能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才能得到贯彻。

  第四,必须坚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从源头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这是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根本性措施。

  第五,必须坚持开拓创新,研究探索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准确把握当前形势,进一步坚定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虽然保持了总体稳定的态势,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全省2700多万人口,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和铁路交通四类事故死亡2723人,比例还是偏高。二是重大事故上升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重大事故62起,死亡237人,同比增加9起,多死亡32人。三是部分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全省建筑施工企业、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同比增多,死亡人数上升。乡镇煤矿事故多发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制约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还很多。全省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能源、原材料、运输的供求关系仍然偏紧,粗放的生产经营模式还没有根本改变,安全发展的理念还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广泛,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漏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还未真正发挥作用。二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欠账较多,安全投入不足,大量安全隐患尚未根本消除。在一些生产经营单位中,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差,企业违章指挥,劳动者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大量存在。一些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思想麻痹,忽视安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效能不高,重事后处理,轻事前防范,以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企业的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实。一些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建筑施工包工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突出,管理混乱;在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盲目追求产量、效益,忽视安全,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的现象增多。四是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忽视安全发展,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安全生产未能真正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企业总体发展战略。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国家总局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年”和“攻坚年”。全省正处在增强发展基础、积聚发展能量、转变增长方式、加快振兴步伐的关键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基本建设加快、企业超产欲望强烈、安全基础依然脆弱等严峻挑战,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期望会更大,这无疑会加大我们的工作压力。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安全发展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省委、省政府更加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社会舆论良好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各项政策作用逐渐体现等等,这些有利因素也增加了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面对严峻的挑战与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我们必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自觉地把行动和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上来,攻坚克难,迎难而上,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以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坚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与决心。

  三、认真抓好八项重点工作,扎实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按照国家总局部署和长赋省长、海军副省长的讲话要求,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用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实现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的各项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继续扎实有效地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促进“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政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继续完善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更好地把握规律、指导实践。加强阵地建设,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平安吉林”创建活动,使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六个全 “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动员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要开展好每三年一次的省政府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弘扬先进模范的好思想、好作风,树立监管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两个负责制落实到位。

  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政府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探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继续举办市县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检查行为,改进检查方式,增进检查实效,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制,认真落实整改。坚持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中省属企业、国有大型企业的安全监管;总结推广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和有效指导的成熟经验;对企业开展安全诚信评价,建立安全诚信体系。指导督促企业抓好基础工作,就重点行业领域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研究制定规范性指导意见。

  (三)实施安全发展规划,逐步落实各项重要目标任务。

  进一步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各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做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各市州“十一五”规划,都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衔接。目前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等指标尚未纳入规划的市州,要抓紧予以补充完善。要完善规划体系,做好任务分解,抓好落实,组织编制重点项目建设单项规划,做好已列入计划的项目实施和管理。加强与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的合作,就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性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搞好技术服务。继续争取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补助资金和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开展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的申报立项工作,启动实施安全生产宣教基地、非矿山安全和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的项目建设,进行技术支撑中心和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的后续建设,为安全生产发挥有效的技术保障作用。落实产业技术政策,做好淘汰落后技术和装备的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

  ——非煤矿山:严格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配合国土资源部门继续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强制推行井工矿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加强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工作。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监控,对全省尾矿库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做好整治复查验收。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立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省际协调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深化重点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督促地方政府抓紧搬迁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化工企业。在成品油储运企业,继续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提高储存设施、运输工具的安全保障水平。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配合协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

  ——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卫生:根据国家总局1号令和《吉林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面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的监管。开展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与卫生部门协调,理顺体制、健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必要装备,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监管工作的各项准备。

  ——煤矿:支持配合煤矿监察管理部门,把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推向纵深。加强高瓦斯、高突矿井的监测监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煤炭资源、各类证照、火工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严防关而不死、死灰复燃和前关后建。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坚决防止和纠正“假整合”问题,促进煤矿企业的改造重组。

  ——道路交通:支持配合公安和交通等部门,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打击非法载客,深入治理超载超限。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城乡交通运输市场准入,整顿规范经营方式。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推进重点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和GPS的应用,加强安全监控。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深入开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教工程,针对重点人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水上交通:支持配合交通、农业等部门进一步深化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和水上危险品运输等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线的安全监管。

  ——建筑施工:支持配合建设等部门以防范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以抓好棚户区改造中安全生产为突破口,深化房屋建筑、道路、铁路和电力工程等安全整治;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健全村镇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机制。

  ——民爆器材:支持配合国防科工部门深化民爆行业整治“四超”工作;落实工业炸药生产线安装电子监控设备、推行自动化遥控操作等安全防范技术措施。支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消防安全:支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普查,重点排查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重大隐患;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跟踪监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其他行业领域:支持配合铁路、经委道口办等部门继续抓好铁路平交道口隐患治理。支持配合民航部门推进专项整治。支持配合电力部门加强电网安全监管,防范大范围停电事故。支持配合旅游、质检等部门,继续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五)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本、政策治本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落实国家确定的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继续推动有关政策的出台和实施,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措施,推动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贯彻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等政策措施。落实培训教育政策,进一步加强教材、教师和机构建设,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对农民工的培训。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安全培训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系统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继续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六)坚持依法治安,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加快安全生产配套立法进度,围绕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对国务院决定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方面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细化执法责任,落实好行政执法评议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积极做好听证、复议工作。推动地方立法,指导督促企业建章立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七)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调度和信息工作体系,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应急能力和事故处置效率。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系统性和针对性,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加强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快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与各部门、各地区应急管理机构的联系,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效果。

  (八)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机制,加强自身建设

  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指导督促各地健全市州、县、乡镇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基础性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学习培训,掌握开展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工作所必须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等,提高履职能力。开展学习先进的活动,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忧患、实干、执行、自律“四个意识”,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四种作风”。深入开展思想道德、遵纪守法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九条纪律”和相关规定,认真解决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办违纪案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队伍形象。

  同志们,2007年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已经确定,关键是抓好落实。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坚决防止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坚持不懈、扎实工作,为全省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稳定好转的安全生产环境。

  值此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代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给全省安全监管战线上的同志们拜个早年,并向全省辛勤工作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线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慰问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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